为规范吉尔德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与加盟商之间的合作关系,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,确保品牌形象、产品质量及服务标准的统一,特制定本招商加盟条款。本条款适用于所有申请加盟公司石英石板材产品的个人或企业(以下简称“加盟商”)。加盟商在签署加盟协议前,应仔细阅读并同意本条款的全部内容。
加盟商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自然人,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加盟商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,能够承担加盟费用、店面租金、装修费用及初期运营成本。
加盟商应认同公司的品牌理念、经营模式及企业文化,愿意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。
加盟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,无不良经营记录。
公司根据市场布局及加盟商的实际情况,划定加盟商的经营区域。
加盟商不得在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,跨区域销售产品或开展相关业务。
加盟商需承担店面装修、设备采购、人员培训等费用。
加盟商需按公司规定的价格采购产品,并承担物流运输费用。
公司有权对加盟商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,确保其符合公司品牌形象及质量标准。
公司应为加盟商提供产品供应、技术培训、市场推广等支持。
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价格及加盟政策,并提前通知加盟商。
加盟商有权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使用公司品牌及产品进行经营。
加盟商应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店面装修、产品陈列及广告宣传,确保品牌形象统一。
加盟商应按时向公司支付货款及其他相关费用。
加盟商不得擅自更改产品价格或销售其他竞争品牌的产品。
若加盟商严重违反加盟条款,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。
若公司未能履行应尽义务,加盟商有权提前终止合同。